(一)房产转让
“小产权房”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,因而并不构成真实规律意义上的产权。即小产权房只需使用权,没有所有权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则,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团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,即收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。其一起对房子的保值和增值也有必定影响。
(二)方针危险
收买在建小产权房时,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给房款后,假定有关有些拾掇乡产权房的创造项目,可致使有些项目停建乃至被强逼撤消。购房后假定遇到国家征地拆迁,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,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,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,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比照微乎其微。
(三)监管缺失
小产权房子的开发建设没有清楚的规则加以捆绑,开发建造的监管存在缺位,对购房者的利益有必然的影响。并且,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,房子质量和房子售后保修难以保证。为了小伙伴们的切身利益,还是三思而行。
- 莱阳小产权房